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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半年内784人记满12分“回炉” 酒驾占6成

2017-06-28 14:00:29 青岛日报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27日从城阳交警大队了解到,今年1至6月份,城阳区共有784名驾驶员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回炉”,其中,因酒驾被记满12分的有458人,占58.4%。

  根据《机动车和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驾照被记满12分后,驾驶员应在15天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驾驶员参加学习后,交警部门应当在20天内对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城阳交警提醒:记分周期从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会自动清零。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累加。(记者 刘成龙 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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