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7月4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加强全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社领域公共服务水平。
基层人社服务平台是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民生政策的重要载体。针对基层人社服务平台人员配置不到位、队伍不稳定、业务能力不完全适应等突出问题,《意见》明确,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量配备工作人员,现有事业编制不足的,可在区(市)事业单位编制总额内予以调整;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原则上按每6000—8000名服务对象配备1人的标准配备工作人员,每个街道(镇)工作人员应不少于5人;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原则上按每700名服务对象配备1人的标准配备人员,每个社区(村)不少于1人。各区(市)应结合优化队伍结构,在2019年前将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工作人员配齐。
考核激励方面,各区(市)人社部门要根据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岗位特点,分类制定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或补贴发放、评优树先和解除劳动合同等事项的依据。对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及团队,通过评选基层人社服务平台服务明星和明星团队、示范岗和示范岗团队等形式予以激励。
根据《意见》,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组建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培训讲师团,重点做好师资和业务骨干示范教育培训以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劳动监察、人才服务等业务培训。(记者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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