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潘兰兰对其所接收的国际包裹内有毒品,持“应当明知”主观态度,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走私毒品数量大。但鉴于该案不能排除潘兰兰参与走私毒品,系受他人指使而实施犯罪,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以走私毒品罪,判处潘兰兰15年的刑期,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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