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8时05分,被告人秦志晖已提押至法院候审。
今日上午9时,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这是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据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该微博将进行庭审微博直播。
秦志晖曾为网络推手,网名“秦火火”。他承认制造并传播的谣言有3000余条。其中,很多谣言都在一时之间成为了网络热点,比如,雷锋生活奢侈;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原铁道部向动车事故中意大利遇难者协议赔偿3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接近两亿元)……
公诉机关指控秦志晖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黄秦火火”、“东土秦火火”等微博账户,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公诉机关认为,该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秦火火”的那些谣言:
●使用“中华秦火火”造谣称,红十字会强行募捐。
●使用“东土秦火火”造谣称,罗援身为少将,其大哥在德国一著名公司任高管。
●使用“炎黄秦火火”造谣,暗指张海迪的妹妹更改姓名、国籍,通过某公司高管身份承接残联工程项目。
●使用“川中秦火火”造谣,称杨澜从股市骗钱诈捐。
这四条内容均是“秦火火”的谣言,人民网在此提醒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8时58分,身着便装的被告人秦志晖被法警带入法庭。
“秦火火”其人:
真名秦志晖,男,1983年出生,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去年,该公司因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被警方打掉,秦志晖与另外一名网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被抓获。
警方查明,秦、杨二人曾公开宣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才能宣泄对现实不满情绪;必须要煽动网民情绪与情感,才能将那些人一辈子赢得的荣誉、一辈子积累的财富一夜之间摧毁。
他们公开表示:“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他们甚至使用淫秽手段对多位欲出名女孩进行色情包装,“中国第一无底限”暴露车模、“干爹为其砸重金炫富”的模特等均是他们“引以为豪”的“杰作”。他们的行为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污染网络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法庭运用电子显示设备展示控辩双方证据。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辩护人通过电子显示设备向法庭出示了网页截图、IP地址对比查询等相关书证,用以证明:第一,被告人秦志晖所发布的涉案微博内容,在其发布之前,网络上已有相关信息存在;第二,通过IP地址查询比对,可以证明涉案微博账户存在他人使用可能。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针对辩护人出示的上述证据,被告人表示:“IP地址是怎么回事我不清楚,但是检察机关指控的相关微博内容的确是我发的。我始终在北京、沈阳,没有去过上海、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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