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1日讯 今天,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有效遏制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青岛市注销了334名持有驾驶证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驾驶资格。
10月8日,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出台,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做出了“零容忍”态度,对吸毒成瘾未戒除者驾驶机动车,一律注销驾驶证。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早在今年7月31日,公安部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吸毒驾驶人核查和严管工作机制,集中排查清理吸毒驾驶人,加大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据介绍,今年9月底前,青岛市车管所和青岛市禁毒支队对青岛市驾驶人持有驾驶证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人员共334人开展了全面排查清理,将吸毒人员登记信息与驾驶人信息进行集中比对,掌握本地有吸毒记录的驾驶人基本情况和底数,另外正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吸毒驾驶人的动态。10月中旬,青岛市车管所已经将持有驾驶证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人员共334人注销驾驶资格,并在网上车管所进行了公告。驾驶人如对注销有异议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禁毒部门进行核查。(青岛新闻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