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日电 当地时间2月28日,联邦地区法院沙迪法官发表裁定,同意了章莹颖案辩方的部分主张,将案件的庭审日期定为2019年6月3日。章莹颖家人律师王志东表示,此次应当是本案庭审的最后一次延期。家人希望美国的刑事司法系统最终可以给他们一个公正的结论。
辩方多次申请延期审判 章莹颖家人盼公正结论
之前,辩方律师曾在2019年2月11日的听证上,提出将审判时间延长至2019年10月,但是被法庭当堂拒绝。
2月20日,嫌犯克里斯滕森团队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旨在延期审判日期的动议(法庭文件255号),要求法庭将审判日期延长至2019年7月1日。
辩方在动议中提出,将审判日期延长至7月1日的主要原因,是辩方新聘请的专家证人不能在原定的审判日期前完成对嫌犯的精神健康状况评估。辩方团队提出,做出完整、准确的精神健康评估报告需要大量繁重的工作,需要考量被评估人的历史、个人和其他因素。由于辩方团队先前所聘请的专家证人在10月才能完成评估,辩方团队已聘请了另一位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评估的专家证人。新的专家证人认为其将会在6月底完成对嫌犯的精神健康状况评估,并在7月中旬完成对案件的作证准备。
2019年2月22日,检方对法庭文件255号发表回复。检方认为辩方将庭审日期延后到7月1日的做法是毫无必要的。但为了消除辩方因准备时间不足而对辩护带来的潜在偏见,为辩方审判之后的可能上诉留下借口,检方同意将案件进行稍微延期,将陪审团遴选时间定于5月6日开始。
2019年2月28日,联邦地区法院沙迪法官发表裁定,同意了辩方的部分主张,否决了辩方的部分主张,将案件的庭审日期定为2019年6月3日。沙迪法官认为,除非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出现,审判时间一旦确定必须严格遵守。
章莹颖家人律师王志东表示,在得知辩方向法庭提交延期的动议后,章莹颖家人对辩方不择手段拖延庭审的做法表示鄙视和愤怒,对法庭同意延期表示不解和无奈。同时,章莹颖家人对检方和法官在回复和裁定中考虑到家人的诉求表示欣慰。家人希望美国的刑事司法系统最终可以给他们一个公正的结论。
为何法官同意延期庭审?
王志东律师指出,法官是否同意延期庭审需要考虑如下因素:
1.双方是否有充足时间准备庭审;
2.拒绝延期是否有可能对审判产生不利偏见;
3.缩短准备庭审日期时被告的状况;
4.案件的复杂程度;
5.获取新发现的可能性;
6.延期是否可以满足申请者的要求;
7.对法庭和未决案件是否带来诸多不便。
沙迪法官在裁定中,解释了延期庭审的三个理由。
第一,将案件延期,可以消除辩方因准备时间不足而对辩护带来的任何潜在偏见。辩方在2月25日的听证中提出,新的专家证人将在3月28日、4月19日以及5月16日对嫌犯进行精神健康评估,且辩方可以在5月1日前决定是否修改其精神健康辩护的主张。将庭审延期至6月3日,可以给辩方充足的时间对嫌犯进行检查和评估,也可以为辩方提供充足的时间去准备庭审。
第二,将庭审延期至6月3日,是法庭缓和因延期对检方带来不利影响的举措。沙迪法官认为,法庭考虑到尼尔森检察官要在另一起死刑案件中参与检控工作,将案件延期到6月不会对尼尔森检控官参与两期案件造成较大影响。沙迪法官同时认为,辩方提议的将庭审安排在7月会对陪审团的遴选带来诸多困难。伊利诺伊州陪审团选举程序规定,2019年6月将会重新组建新一届的选民名单。考虑到死刑案件需要大量的候选人以确保有充足的适格陪审员参与陪审,将庭审安排到6月,法庭就可以在6月之前完成陪审员的遴选,而避免了因新一届选民名单的重建,而对本案陪审团的遴选工作带来的不便。
第三,过度延期审判对受害者章莹颖的家人来说并非适当的举措。沙迪法官认为,将案件延期意味着受害者家人需要为女儿遭遇不幸付出额外两个月的残酷等待。考虑到受害者章莹颖的家人已经因变更审判地而受到诸多不便,受害者家人希望本案在事发的两年内进行庭审的愿望,推迟时间较长可能给家人带来更多的不利影响,法官决定将本案的庭审日期定于2019年6月3日。
律师:应是最后一次延期
王志东律师指出,对于死刑案件,多次延期是可能的。但是法官将审判日期裁定于2019年6月3日应当是本案庭审的最后一次延期。
此外,2019年6月9日是本案十分敏感的日期,即章莹颖失踪遇害两周年。王志东律师称,庭审日期最终定于6月3日,是法官将两周年这个敏感日期纳入考量后做出权衡的结果。但是通常来讲,对于类似刑事案件,从案发到庭审需要两年左右是较为多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