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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公办园占八成 普惠园生补贴2400元/年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 责任编辑:中石 2014-06-19 05:37:06 --字号:TT

    首发:青岛学前教育三年计划(2014-2016)出炉

     到2016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9%以上,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80%以上。昨天,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青岛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各级政府部门、群众团体举办的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幼儿园将逐步移交到所在区市教育行政部门。

    现状

    公办园普惠园占比72%

    我市2011年启动实施了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从此我市学前教育发展走上了快车道。来自市教育局统计显示,截至到2013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2411所(其中规模3个班以上幼儿园1702所),在园幼儿23.2万人。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7.5%,“入园难”问题基本解决。

    在第一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前,我市学前教育面临的难题是“入园难和入园贵”,公办幼儿园和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较少,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之后,我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快速增加。3年间,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672所,提供学位约12万个;122所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全部公办,并通过省级认定。我市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引导其提供普惠性服务。目前,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比例达到72.2%,学前教育普惠性水平明显提升。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处长李业庆表示,目前2411所幼儿园中,公办幼儿园为1700余所,民办幼儿园为700余所。

    近三年,市本级财政投入学前教育3亿元,带动区市各级财政投入16.9亿元。仅2013年一年,全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5.6%,较2010年提高了4.2个百分点,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起来。

    幼儿园布局仍不均衡

    完成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学前教育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市教育局副局长王铨介绍说,从整体上看近几年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但由于底子薄、欠账多,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仍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仍然不足,受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以及 “单独二孩”政策带来人口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城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足的问题将进一步凸显。二是城镇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不合理,由于历史和相关政策不配套等原因,目前我市城区部分区域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不到位、公办幼儿园布局不均衡,还不能满足适龄幼儿方便就近入园需求。三是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教师数量较少、农村幼儿教师待遇偏低等问题依然突出,幼儿教师专业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区市间学前教育发展差异明显,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配备和保教质量与城市幼儿园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我市决定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计划

    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要达99%

    昨日发布的《行动计划》对未来三年全市的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做了系统规划,旨在加快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今后三年我市将以加强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为原则,以落实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改革创新为重点,建立完善 “政府主导、公办为主、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行动计划》明确我市还将在未来三年优化城乡学前教育设施布局,按照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00所,每个镇(街道)至少举办一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并通过省级认定,规范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移交和使用的管理。

    根据计划,到2016年,我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9%以上,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80%以上,学前教育在财政投入、普及水平、规范管理、保教质量等方面达到全国同类城市先进水平。

    普惠园补助要翻一番

    解决入园难和入园贵,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增加学位是一个方法,增加普惠性幼儿园数量是另一个有效途径,通过政府给质量过硬幼儿园资助的方式降低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目前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补贴标准是每生每年1200元,根据计划,2016年这个补助的标准将增加到2400元,比目前的标准将翻一番。

    另外,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达到850元/年以上。到2015年,市及各区市政府部门举办的实验类幼儿园纳入财政拨款范围,列入机构编制管理的自收自支类幼儿园都将纳入到财政补贴范围。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通过给予税费减免、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优惠政策,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派驻事业编制教师、生均定额补助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我市还将资助学前教育特殊群体,明确规定学前家庭困难幼儿生均资助标准达到1800元/年以上。学前残疾幼儿、孤儿实施免费教育,免除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残疾幼儿、孤儿的保教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照不低于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标准予以补助。

    看点

    农村园将配公办教师

    幼儿园的师资力量是困扰幼儿园发展质量的重要原因,根据计划我市将加大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力度,实施第二轮三年全员培训、幼儿教师学历提升和名师名园长培训计划,每年免费为农村地区定向培养200名专科以上层次幼儿教师。

    到2015年,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每所农村幼儿园和幼儿班至少有1名公办幼儿教师。切实提高幼儿教师待遇,到2016年,经考核认定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社区)幼儿园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要达到公办幼儿教师平均工资的70%以上,工资、保险等待遇按80%以上的比例列入区市、镇(街道)财政预算,由区市政府统筹发放。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一方面提升农村幼儿园装备和信息化水平,按照省定办园条件标准配齐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社区)幼儿园办公和保教设备,重点为农村幼儿园配建校园网,搭建青岛市学前教育信息服务平台,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另一方面,提升学前教育国际化水平,建立境外与本市幼儿园之间互访、学习交流机制,加强学前教育国际间合作,鼓励引进境外学前教育机构依法办园。

    相关新闻

    幼儿园管理要归口

    我市目前公办幼儿园的办园有多种模式,有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幼儿园,有市级、区级政府办公厅主办的幼儿园,也有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群众团体等主办的幼儿园,今后这类幼儿园的管理将逐步理顺。《行动规划》明确表示,我市将加快幼儿园办园模式改革,各级政府部门、群众团体举办的纳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的幼儿园,逐步移交幼儿园所在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推广镇域一体化管理和集团化办园的经验,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规模。我市还将加快幼儿园保教改革,加强幼儿园保教工作管理和指导,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此外,我市还将完善学前教育监管机制,加强幼儿园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监测制度,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配备、保教质量等实施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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