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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厕所内脱裤子猥亵女童 强摸下体吓蒙家长

来源:青岛网络电视台 作者: | 责任编辑:中石 2014-07-07 06:28:07

   少年厕所内脱裤子猥亵女童 强摸下体吓蒙家长

    市民张女士给《今日》打来热线电话说,7月4号晚上,她带着六岁的女儿到饭店吃饭,就在女儿独自上厕所的功夫,竟被饭店的一名男服务员给猥亵了。张女士说,7月4日晚六点,她和朋友带着女儿,到位于李沧区源头路上的一家饭店吃饭。吃了一会,女儿说饱了,张女士就让她在附近玩一玩。就在张女士的女儿独自一人上厕所的时候,不幸发生了。

    “他们店里有一个服务员从卫生间出来,他把他的裤子脱了一半,让我孩子用手去摸他,然后他又过来抱着我孩子去亲我孩子,又用他的手去摸我孩子的下体。”事情发生的很突然,张女士的女儿当场就被吓蒙了,忘记了反抗。随后,她跑回包间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张女士,张女士立即拨打110报了警。5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将嫌疑人卞某带回了派出所。这件事,给6岁的小女孩,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睡梦当中她就惊醒了,说妈妈我害怕,就吓醒了,一吓就尿床了。”看着女儿可怜的模样,张女士既心疼又气愤。事发后,她多次找到饭店理论,可店老板根本不接茬。

    随后,记者和张女士一起来到源头路上的这家饭店,等了一个多小时以后,终于见到了饭店的负责人孙先生。店方表示会积极的配合警方这块,给肇事者加以严惩。店里会配合孩子的母亲,做好善后的一些事情。

    那么,在这件事上,饭店到底有没有负责呢,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像酒店这一类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但是在本案中,是卞某的个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对受害人的损失,应该由卞某承担所有的侵权责任,那么酒店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因承担侵权的补充赔偿责任。”

    据了解,涉嫌猥亵小女孩的嫌疑人卞某,只有16岁,山东莒南人。目前,已经被李沧警方刑事拘留,相信法律最终会给张女士的女儿一个公道。我们也希望孩子能够早日打开心结,走出心理阴影,回到原来无忧无虑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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