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8月14日下午,中国足协公布了“刘健案”的处罚决定,青岛中能俱乐部被扣除2014年中甲联赛积分7分,并罚款40万元。
罚单称:根据有关当事人的投诉和在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在[2014]足仲裁字第017号案中发现的线索,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经多方调查取证,按程序进行了有关各方多人参加的听证会。依照查明的证据和事实,认定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在与球员刘健有关工作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66条、第45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扣除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2014年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积分7分;二、罚款人民币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