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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2014年青岛1526名司机驾照被强制降级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陈志伟 陈刚 栾心龙 | 责任编辑:郑言 2015-01-20 05:27:30

首发:2014年青岛1526名司机驾照被强制降级

降级前后准驾车型对照表

    青岛新闻网1月20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2014年,青岛共有1526名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员被强制降级。根据现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周期内记满12分要被强制降级。

    据了解,驾驶证降级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也就是A、B驾照车型。此外,降级是逐级进行的,最低可降到C1。

    据介绍,符合降级条件的,每次只注销准驾车型中级别最高的一个车型,如驾驶人持有A1、A2驾驶证,第一次只注销A1。车管所表示,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照,也就是C、E驾照,不存在降级的问题。

    有市民担心,不悬挂车牌要记12分,持A、B驾照还要被降级,如果车牌在高速上脱落了,或者下雨天被积水冲走了,是不是也要受到这样的处罚。对此,市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家不必过分担心,在正式处罚之前,警方一定会查明情况再作决定。

    交警部门提醒,车辆上高速之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前后车牌是否悬挂牢固,如发现车牌有脱落迹象,可行驶至服务区寻求帮助。另外,车牌丢失后,可去车管所补办,补办期间将提供临时牌照。(陈志伟 陈刚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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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5种情况A、B类驾驶证照会被降级:

    一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是,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四是,实习驾驶员,如果在实习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

    五是,延长实习期内达到6分的。目前青岛市被强制降级的驾驶员中,多数是因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想恢复原准驾车型,该如何办理?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被降级后,想恢复比较麻烦。按照公安部123号令规定,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驾驶员要恢复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需要无以下三种情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

    此外还要重新经过驾校培训。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申请增加中型客车(B1)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牵引车(A2)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大型客车(A1)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两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由此可以看出,符合恢复原准驾车型条件的,要想恢复被注销的B1、A2准驾车型需要等到三年以后,而如果A1驾照最高准驾车型被注销,要等五年以后才能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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