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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管规范协管队伍: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朱颖 | 责任编辑:莫非 2017-02-12 22:47:23

青岛城管规范协管队伍: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

平度东阁街道中队配备无人机

    青岛新闻网2月12日讯(记者 朱颖)为加强我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青岛“十三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提出,未来5年将着力深化执法改革,以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目标, 通过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城市执法怎么改?下移执法重心

    推进综合执法。《规划》提出,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扩大”的原则,重点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检验检测技术支持难度较小的城市管理领域进行综合执法,综合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工商管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到2017年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适时在青岛机场、铁路青岛站和青岛北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等周边区域推行跨部门的综合执法,强化重点交通枢纽的综合治理能力。

    下移执法重心。《规划》要求,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落实行政执法属地管理责任,区(市)综合执法局向镇(街道)派驻执法队伍,负责镇(街道)辖区内的行政执法工作,执法队伍的人员安排、日常考核、执法保障等日常管理原则上以镇(街道)为主。建立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完善执法联动机制,由镇(街道)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推动综合执法与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相融合,有效扩大执法监管覆盖面,预防违法行为发生。

    加强司法衔接。《规划》提出,2017年底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建立城市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健全城市执法部门与公安机81关联勤联动机制,严格依法处理暴力、威胁阻碍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推广审判机关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派驻巡回法庭做法,建立“一次立案一庭式办公”行政案件速裁机制,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司法效率。综合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案件。暴力抗法案件明显下降,法定期限案件结案率高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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