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新学期刚刚开始,对于孩子在校外小饭桌就餐的家长们来说,孩子吃得是否放心是个大问题。日前,市食药局公示了2017年全市春季学期学生合格小饭桌名单,名单覆盖全市范围内的各区市,共有1005家。
此次公示的内容包括小饭桌名称、开办者、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家长们可以通过市食药局官方网站或者官方微信查看小饭桌名单,也可以通过学校门口张贴的信息查看周围的小饭桌。如果家长选择的小饭桌没有在名单中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可以拨打电话告知所在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向12331热线投诉。
市食药局工作人员介绍,早在2011年,青岛就已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的相关管理办法,对开办小饭桌的条件作了详细要求,为开办小饭桌设置了“安全门槛”。
学生小饭桌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对学生饮食安全负责,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承担餐饮安全责任。学生小饭桌开办者在每学期开学15日前应到所在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登记,食药监管部门会审核小饭桌递交的申请材料,并现场查看小饭桌是否具备开办条件、人员是否满足从业条件,健康证等证件是否齐全等,对小饭桌登记备案。今年春节过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小饭桌进行了一次摸底检查,符合开办条件的小饭桌才能登记备案进入公示名单。市食药局餐饮处负责人告诉记者,2011年以来,我市每学期进行一次备案公示,对小饭桌的经营行为起到了规范效果。
“除了场所、人员要符合要求外,在经营品种上,凉拌菜、生食海产品这些高风险食品是不允许小饭桌经营的。小饭桌对每餐的食品要冷藏留样48小时,这也是按照集体用餐的标准要求的。”市食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学生就餐要采用分餐制,餐具和饮具要严格消毒,食药监管部门还要求小饭桌建立完善的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食品原料,规范经营。
对于已经通过每学期开学前的检查和登记备案的小饭桌,食药监管部门还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不规范的行为将责令开办者整改。市食药局工作人员同时提醒,家长和学生在就餐过程中如果发现小饭桌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举报。(记者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