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交警联合区文明办,严查不系安全带等不文明行车行为
青岛新闻网8月21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刘波 王伟伟)8月21日上午9时,李沧交警联合区文明办,在火车北站西广场共同开展“您懂得别忘了”文明行车活动,此次活动主要查处开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陋习。
记者跟随交警在现场看到,大部分驾驶员都能系好安全带文明行车,不过仍有少数驾驶员,驾车安全意识薄弱,懂得开车系好安全带,却因种种原因忘记或者不习惯系安全带。两个小时内,李沧交警共查获10名开车不系安全带的司机,其中一名为出租车司机。
司机:“还没来得及系”
上午9时50分,刘某某驾驶一辆鲁B7A8**棕色别克轿车沿西广场站前临时道路驶出火车北站,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下车后的刘某某一脸茫然,不知道交警为什么将其拦下,当交警询问为什么不系安全带时,刘某某辩解道,自己送下朋友,后面车辆一直催促,想着驶离站口再系上安全带也不迟。执勤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当场开具罚单,给予罚款50元、不扣分的处罚。刘某某表示,以后开车,上车第一件事一定要系上安全带。
不系安全带还加装了LED大灯
上午10时10分,朱某某驾驶鲁BQ09**黑色起亚轿车驶出西广场沿临时路由东向西驶向环湾路时,同样没有系上安全带,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朱某某下车就说忘记系安全带了,看来朱某某还是懂得开车要系安全带的。除了没有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执勤民警还发现,该车前号牌下加装了一排亮闪闪的LED灯,在民警的追问下,朱某某一直为自己开脱,说自己车灯晚上不够亮,就安装了LED灯照明使用。民警当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除了不系安全带进行处罚外,还责令其当场将加装LED等拆除。
交警:快速路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九十条有关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在城市道路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罚款50元不扣分的处罚,在城市快速路和高速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李沧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身的安全,开车上路之前,一定要自觉系上好安全带,关键时刻不仅能救人性命,而且也彰显了一个人的出行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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