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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 六名司机被市南交警查处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任俊峰 | 责任编辑: 2017-08-23 17:55:42

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 六名司机被市南交警查处

 6名司机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被市南交警查处

青岛新闻网8月23日讯(记者 任俊峰)从8月11日开始,我市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全警动员,在严厉处罚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持续开展了大曝光警示行动。8月23日上午,市南交警香港西路中队在香港西路延安三路路口严查驾车不文明、不安全驾驶行为,共查处6起交通违法行为,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100元、记1分的处罚。

上午10点,一辆鲁UT28**的出租车沿延安三路北向南右转进入香港西路时,未使用转向灯,被交警拦截。该司机一脸茫然,对交警的拦截行为感到不解,香港西路中队指导员上前告知驾驶员,转弯不使用转向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当场具罚单,罚款100元、记1分。驾驶人王某表示,在今后的行车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 六名司机被市南交警查处

6名司机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被市南交警查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1项第2项规定,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点或者调头时,应该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市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行车过程中,转向灯除了基本的提示转弯、并线功能以外,有时也是驾驶员之间交流的信号。正确合理的运用转向灯可以让我们在路上更加自如,同时也能减少不必要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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