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来袭!
青岛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征缴方式有了大变化,由分别缴费变成集中缴纳!这项惠民举措,将方便全市295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和487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
与你我息息相关,速看!
近日,青岛印发《关于实行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规定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改变了以往年初、年末分别缴费的形式。
根据《通知》,今年作为过度年,参保居民需按照原来政策缴纳2017年居民养老保险费后,再按照新规定统一缴纳2018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费。
△参保居民2018年度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流程(除各类学校的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儿童)
①各类学校的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儿童仍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组织代收;
②其他参保居民可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保障中心、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缴费;
③可通过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折)代扣代缴;
④或通过“青岛智慧人社”手机APP以及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自助缴费;
⑤其中,通过“青岛智慧人社”手机APP,参保人不但可以自助缴费,也可给亲戚朋友代缴。
“青岛智慧人社”APP
①市社保局还特别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应在今年9月1日至12月20日集中缴纳2018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费,以免因缴费不及时影响社保待遇正常发放或享受。
②另外,2018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目前尚未公布,具体缴费工作待标准公布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