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杨某某被刑拘并被终身取消营运资格
青岛新闻网9月4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刘波 王伟伟)9月4日上午10时,李沧交警对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出租车驾驶员杨某某依法办理刑事拘留手续,下一步将移交检察院和法院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我市近年来罕见的出租车司机醉驾入刑事件。
民警给杨某某戴上手铐
9月4日上午,青岛新闻网记者在永平路李沧交警事故科见到了当事人杨某某,面对记者,他拒绝接受采访,“我不想让大家知道,你们别采访了。”杨某某说。民警给杨某某戴上手铐,并押赴检察院。
面对记者的镜头,杨某某避而不谈
民警说,出租车司机醉驾,近年来在我市极为少见。8月4日23时10分许,交警指挥中心接群众电话报案:李沧区振华路发生一起车损事故。李沧交警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现场一辆出租车与一辆私家车迎面相撞,事故原因是私家车违规掉头,出租车躲闪不及撞了上去,并轧上了双黄实线,双方均负有事故责任。
事故现场
经调查,杨某某驾驶出租车鲁UT48**沿振华路东向西方向行驶至永清路派出所门前时,恰逢王某驾驶私家车鲁B589**调头,两车躲闪不及,造成车损事故。在调查过程中,民警还有发现,出租车驾驶员杨某某涉嫌酒驾,随后民警对杨某某进行呼气和血液酒精检测,血检结果为170mg/100ml,证实了杨某某属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
事故现场
因醉酒驾驶,杨某某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也因此增加,最后民警认定为两辆车承担同等交通事故责任。同时,杨某某被追究刑事责任。
杨某某接受抽血检测,结果证实其已经达到醉酒驾驶
李沧交警事故科副调研员徐德胜告诉记者,该起交通事故虽然损失不大,但警示作用非常大,该名出租车驾驶员除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即使今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警方出具的乙醇检测报告和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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