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的变动一直以来都牵动着大家的神经,尤其是一些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物价”。
最近,这些与青岛人生活有关的价格将发生变动,我们一起来看——
自今年7月1日起,省物价局再次降低我省工商业销售电价,全省工商业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0219元。
此次价格下调,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减低企业用能成本。
若按2016年青岛市供电公司工商业用电量计算,此次电价调整后全市工商业将节省电费约5.23亿元。
近日,物价局负责会同多部门确定公租房项目同地段同类住宅市场租金标准,对户籍承租家庭的租金标准,根据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支付能力确定,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
第一档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75元;
第二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30%;
第三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50%;
第四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70%。
今年8月1日起,市物价局下调了市内三区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3.65元调整为3.13元。
这也是今年以来青岛市第三次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相关行业用气成本大幅下降。
此外,目前我市没有调整居民供热价格的计划。
近日,青岛市物价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确定了青岛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居民付费标准——
基本签约服务包为20元/年,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个性签约服务包分别为100元/年,高血压合并糖尿病个性签约服务包为200元/年。
根据《青岛市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青岛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只能执行最低档次计次收费标准,也就是每车次2元。
Ps.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包括占用公共资源设置、政府投资兴建、具有垄断性和公益性等性质的公共停车场,以及没有配备计时设施或计时设施经检验不合格的道路停车泊位。
市民在停车过程中,如遇到不执行此项收费政策的情况,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市物价局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除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以外,其余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信息可通过青岛市物价局网站或微信进行查询。
1~8月份,青岛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8%,涨幅较去年同期回落0.6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青岛市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总体运行平稳。
目前,青岛已连续7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16年以来,先后9次为低保群众发放物价补贴5500余万元,惠及133。6万余人次。
市物价局副局长辛增顺介绍,目前胶州湾隧道没有进一步降费的计划。同时,市物价局未收到关于胶州湾大桥收费标准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目前,通行隧道的一类车个人承担费用为10元/车次(使用ETC为8元/车次),其余部分由财政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予以补贴。
同时,青岛市开通了8条隧道公交线路,实行2元/人次的低票价政策,以满足普通民众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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