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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实施双百千工程 2021年上市企业达60家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任俊峰 | 责任编辑: 2017-10-23 21:11:43

青岛实施双百千工程 2021年上市企业达60家

10月23日,青岛市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市将实施“双百千”工程

青岛新闻网10月23日讯(记者 任俊峰)10月23日,青岛市发改委正式发布《青岛市“双百千”工程行动计划(2017—2021年)》,按照计划,到2021年青岛将拥有千亿级行业9个,新增一批享誉国内外的知名品牌,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60家。在营商环境优化上,将继续放款市场准入,实施“42证合一”,规定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40个工作日内完成,2018年底前100%实现“最多跑一次”。放宽人才落户条件,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即可申请落户青岛。

青岛市发改委主任李刚介绍说,所谓“双百千”工程,指的是通过未来五年努力,加快存量优化和增量培育,坚持企业和政府双向发力、相互促进,争取全市有更多的行业和企业本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百亿和千亿级规模,推动全市经济发展量质齐升,优化产业结构,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支撑。

实现“双50”目标 重点实现“三大提升”

“双百千”工程要达到什么目标?一是产业规模突破提升。重点实现“双50”的目标,即到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百亿级的行业突破50个,其中千亿级行业9个;本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百亿级的企业突破50家,其中千亿级企业2家。

二是产业质效创新提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税收收入实现较大幅度提高,全社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0万元/人;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3%,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0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达到4000件。

三是产业结构优化提升。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8%,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0%以上;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60万户,其中企业数量占比超过50%。

明确“五大方向” 培育两个百亿级未来产业

“双百千”工程要结合新旧动能转换,聚焦产业发展,分类突破、因业施策,明确“五大方向”。

一是升级传统产业。加快技术、品牌、商业模式升级,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到2021年,巩固提升批发、零售、房地产3个千亿级行业,新形成房屋建筑、农副食品加工2个千亿级行业;巩固提升橡胶及塑料制品、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服饰、农业等21个百亿级行业,新形成建筑安装1个百亿级行业。推动技术改造升级,在传统制造领域启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行动,争取全市企业技改投资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推动品牌升级,推动老字号企业振兴,争取在食品、饮料、服装、零售、农业等领域,新增一批享誉国内外的知名品牌。

二是做强优势产业。加快优势制造业和服务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创新链突破,打造世界级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产性服务中心。到2021年,巩固提升家用电力器具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2个千亿级行业,新培育汽车制造、铁路运输设备制造2个千亿级行业;巩固提升货币金融服务、水上运输、仓储业等8个百亿级行业,新培育保险、邮政、道路运输业3个百亿级行业。提升优势制造业集群发展水平,整合资源集中突破关键技术与核心零部件,开展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未来5年,四大千亿级优势制造业本地化配套率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提升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争取财富金融、自由贸易、国际航运等方面政策,到2021年,全市法人金融机构争取达到50家,港口吞吐量突破5.6亿吨,集装箱中转业务比重提高到15%以上。

三是做高特色产业。彰显青岛滨海宜居宜业城市特色,推动海洋经济和服务经济规模化、品质化、创新化发展,建设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和国家重要的区域服务中心。到2021年,巩固提升船舶及相关装备制造1个百亿级行业,新培育海洋工程装备制造1个百亿级产业。实施“海洋+”行动,加快海洋科技国家实验室建设,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淡化等产业,打造国家重要的海洋设备生产基地和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到2021年,海洋生产总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1%。实施“国际化+”战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发展面向国际的现代旅游服务、现代养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高端业态,到2021年,全市入境游客占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5%,年举办国际会展10次。

四是壮大新兴产业。实施跨代赶超和产业倍增计划,推动新兴产业成为新的增长引擎。到2021年,巩固提升基础电子元器件及器材制造、电信、高效节能、仪器仪表制造4个百亿级行业,新培育医药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软件开发、大数据云计算服务5个百亿级行业。突破发展信息经济,积极引进先进适用集成电路、高端封装测试、新型显示等生产线,突破传感器关键核心技术,争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突破发展绿色经济,推广节能环保设备和绿色工艺技术,推进氢燃料电池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扩大新能源汽车产能,到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元的新能源汽车企业达到4家。突破发展生物经济,培育壮大医药制造产业,打造海洋生物医药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到2021年,争取5—8个国家独家I类新药落地。突破发展智能制造经济,大力发展仪器仪表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等产业,打造中国北方最大的机器人产业基地,推进通用飞机制造项目,建设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突破发展创意经济,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五是培育未来产业。加快智慧产业化,推动智慧、技术、创意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到2021年,新培育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人工智能2个百亿级行业。加快建设虚拟现实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虚拟现实产业基地。加快引进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在通用智能芯片、智能家居、智能机器人、无人驾驶载具等产业领域培育龙头企业和品牌。加快建设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争取5G商用试点。加快石墨烯在海洋防腐涂料、橡胶轮胎、锂离子电池等领域规模化应用,做大做强石墨烯粉体制备及应用产业。

重点实施“六大行动” 2021年上市企业达到60家

第一,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行动。着力抓好五类企业:一是骨干企业,争取到2021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制造业企业500强、服务业企业500强的青岛企业数量大幅增加。二是中小企业,全市“四上”企业数量达到1.3万户。三是创新型企业,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2300家。四是上市企业,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60家左右。五是总部企业,争取全市总部机构突破400家。

第二,实施产业精准招商行动。重点创新四类招商方式:一是产业链招商,相关区市每年至少引进1个投资20亿元以上工业大项目、1个30亿元以上服务业大项目,各区市每年至少引进1个10亿元以上新兴产业或高技术产业项目。二是资本招商,设立现代产业招商股权投资基金。三是社会化招商,对符合条件引进项目引荐人加大资金直接奖励。四是专业化招商,鼓励招商引资机构推行市场化运行机制。

第三,实施产业集聚提升行动。优化产业布局,实现“四化”发展:一是区域产业布局差异化,对重点发展的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行业,每个行业明确2—3个重点布局的区市、园区。二是功能区定位精准化,市级层面统筹规划全市产业园区,原则上重点功能区主打1—2个优势产业。三是小镇经济发展特色化,创建2—3个国家级特色小镇。四是“互联网+”创新融合化,创建国家工业云制造创新中心,加大跨境电商等奖励扶持力度。

第四,实施要素供应创新行动。重点提升六大要素供给保障水平:一是人才方面,启动40万大学生在青就业创业计划,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放宽落户门槛。二是技术方面,加大创新型产业项目、孵化载体建设、双创成果转化、军民协同创新等奖励力度。三是财政方面,整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政府财力资金挖潜增效。四是金融方面,落实好小微企业续贷、风险补偿比例提升、融资租赁补助等政策。五是土地方面,支持工业园区进行工业地产试点,推行“零增地”发展模式,实行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制。六是数据方面,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大规模部署和商用,争取对符合条件数据中心执行大工业电价。

第五,实施重大项目推进行动。重点完善两项机制:一是项目保障服务机制,健全重大产业项目洽谈、审批、开工建设和运营全方位服务保障制度,优化再造审批流程。二是重点项目后评价机制,探索建立重点产业项目后评价指标体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系统评估。

第六,实施营商环境优化行动。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优化政务服务,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40个工作日内完成,2018年底前100%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放宽市场准入,最大限度向市场放权,实施“42证合一”,鼓励新增服务和产品主要由社会力量提供。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出台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四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分解落实“一业一策”产业发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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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培育政策

(1)提升骨干企业,加强新产品应用示范,促进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成套装备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台设备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本地企业首次推广自主研发并获得相关资质认定的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等软件产品或解决方案,按照采购合同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从2017年起,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山东省100强”的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2)培育中小企业,全力推进“小升规”,对当年新增的“四上”企业给予10—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引导鼓励外地企业在青岛设立的分公司转变为子公司。积极开展“规改股”,“四上”企业改制为规范化有限公司的,每户给予20万元费用补助。

(3)培育创新型企业,培育高成长性“瞪羚”企业,对入选企业给予50—200万元贷款贴息等补助;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对成长为“独角兽”的以及入选国家创新企业百强工程试点的企业,给予100—500万元贷款贴息等补助;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4)发展上市企业,对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本市企业,在香港等境外首发上市的企业,实现“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企业,按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5)聚集总部企业,新注册设立且在我市汇总纳税的总部企业,按有关规定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共同实施落户、增资、贡献、培育、招商引资奖励和办公用房补助等奖励政策。对新注册的总部企业,按实缴资本和地方贡献给予不同额度一次性补助。

产业精准招商政策

(1)实施产业链招商,对医药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基础电子元器件及器材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与设计、大数据云计算服务等领域我市急缺且发展潜力较大的产业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最大优惠支持。

(2)支持资本招商,引导基金参股的子基金将符合投资条件的外地优质项目引入我市注册经营,视同投资我市辖区内企业,财政部门按参股子基金对该项目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参股子基金管理公司一次性奖励。

(3)鼓励社会化招商,对引荐符合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方向的重点行业领域新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并实质性促成项目落户的引荐人给予奖励,世界500强企业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落户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人民币引荐奖励资金,内资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6%作为引荐奖励资金,外资项目以实际到位资金的0.7%作为引荐奖励资金,最高奖励300万元。

(4)推进专业化招商,鼓励招商引资机构推行市场化运行机制,鼓励采取公务员和聘请专业招商人员相结合的用人机制。

鼓励“互联网+”融合发展政策

(1)支持“互联网+”方面项目,对具有“互联网+”融合特征,且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竣工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2)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对新认定的互联网工业平台、智能工厂或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3)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支持骨干企业打造跨区域网络交易平台、特色行业垂直电商平台,研究制定专项扶持政策。

产业要素供应政策

(1)人才方面,放宽人才落户条件,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即可申请落户。

(2)创新方面,对全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且有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经评审认定,给予团队1000万—1亿元综合资助。对获批的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对军民融合企业在青独立实施的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按企业技术研发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引进的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具备一定规模及服务能力的,给予50—200万元补助。

(3)金融方面,对金融机构向我市大中型制造业企业新增贷款,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安排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共担基金,对合作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的单笔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贷款,发生不良的,按不良贷款额的30%给予补偿。按照各银行年度对本市小微企业新增贷款额计提风险补偿金,计提比例由0.5%提高至1%。对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我市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给予不超过租赁额1%的补助。

(4)土地保障方面,实行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制。对属市级重点项目、重点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同类工业用地市场价的70%(高于相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的70%及土地成本)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5)标准化方面,对主导、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和单位,分别给予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政策

(1)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和“零跑腿”办件比例,2018年底前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大容缺、大并联”等改革创新,实现全流程联审联办,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40个工作日内完成。

(2)放宽市场准入,实施“一址多照、席位注册”,实施“42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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