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接受呼吸测试
青岛新闻网1月10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山东省泗水县一男子来青岛打工才一年,就创下了一项纪录,三次因无证和酒驾被交警查获,该男子累计被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共50天。
1月4日晚,城阳区王沙路纸房桥路口处,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警大队惜福镇中队与辖区派出所民警,开展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夜查行动。22时左右,民警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沿王沙路由北向南行驶,司机发现民警后,急忙拐入路边一务工人员公寓门前,已经无路可走,民警急忙围了上去检查,一名年轻男子下车后,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该男子称未携带,民警马上追问男子是否有驾驶证,男子称无机动车驾驶证。
张某被民警押往拘留所
同时,该男子说话的时候,民警闻到其身上有酒气,民警立即将其带到测试点做进一步检查,经呼吸测试,男子乙醇含量为6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借着灯光,民警看清了该男子貌样,感觉其很是面熟,原来,该男子2017年夏天就在同一个夜查地点因无证酒驾被查过一次。经进一步了解,该男子在去年4月4日,还曾在崂山区因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且无证驾驶机动车,被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崂山大队依法合并处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据了解,该男子姓张,今年29岁,户籍山东省泗水县,来青岛从事焊工工作仅仅一年。当晚张某与几个朋友聚会,喝了一杯白酒,准备次日去东南亚某国打工,顺便与国外打工的妻子团聚,饮酒后驾驶自己花一万元买来的二手小轿车返回驻地时,途中被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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