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月19日讯(记者 任俊峰)据胶州公安官方微信“胶州警方在线”通报:2018年1月4日23时50分许,胶州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营房村一村民院中被人投掷疑似爆炸物。接到报警后,胶州警方迅速出警开展侦查取证工作,于1月5日将嫌疑人刘某某(男,胶州人)、王某某(男,胶州人)查获,该案主犯马某某(男,胶州人)迫于警方压力于1月16日到公安机关自首。
经查,马某某与受害人因纠纷产生矛盾,遂伙同刘某某、王某某对其进行打击报复,于2018年1月4日晚购买两个16响的烟花(礼花弹),点燃后扔进受害人院内,造成地面砖、玻璃、落水管等物品受损。马某某等三名嫌疑人已构成寻衅滋事。目前,胶州市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刘某某、王某某和马某某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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