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分新规出台!3月1日起买分卖分涉嫌违法!有驾照的都看看
为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
届时,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时
需要面签!!!
需要面签!!!
需要面签!!!
只罚款不扣分的电子眼处理方式不变,
不用面签,在便民渠道处理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交管大厅、各便民服务点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进行缴罚。
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需要先进行面签,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如果小王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他也只能处理小李车辆3月5日以后的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哦。
驾驶非本人车辆产生交通违法的驾驶人,请在3月1日前,尽快通过自助机等渠道处理交通违法。
办理实名绑定有两种途径,不同实名注册途径,可绑定的车数是不一样的。
1、只允许申请绑定本人名下车辆和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2、绑定的必须是个人名下机动车,且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3、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的
4、绑定后可以办理对应车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1、申请绑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警支队车管所人工窗口进行实名注册
2、可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1—3辆
3、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台车辆(包括已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绑定的)
4、同一机动车只允许最多被3个用户同时绑定
只有通过以下途径实名绑定后,才可以在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第一步
第二步:在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选择“非本人机动车”,按照提示提交相应的资料信息:
第三步:审核
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 App告知申请用户;
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绑定非本人机动车需准备资料:
申请人带需携带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车辆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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