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车辆非现场处理,绑定驾驶人......"
最近一天贴子在朋友圈刷屏
消息一出,
全国各地办理办理违章业务的窗口排起长队。
在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的违法处理大厅,
26日上午10点钟已经被抽走了300个号,
现场的民警告诉记者,
当天前来处理违法的司机达到了平常的4倍。
济南▽
四川▽
南京▽
......
注意!
注意!
注意!
接下来,新老司机一定要注意
而所谓销分新规,
只是“交管12123”App增加了新功能
交警处理窗口一切不变!
李沧交警大队秩序科科长宫亮向记者表示,“目前我们并未收到3月1日起在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需面签绑定的通知,目前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仍旧按照以前的规定,交通违法驾驶员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即可到窗口处理交通违法。”
其他各地交警也在网上发布紧急通知
终于搞明白了吧!
针对大家的问题
官方也进行了统一梳理答复
那这个新增的功能究竟如何用呢?
来看小编给你详解!
▽
事实是这样的!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
如果想利用手机等便民通道
替别人处理交通违法如何绑定呢?
以后绝对方便啦!
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你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还能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最后再次提醒:
最近
别再扎堆去交管大厅处理违法了
3月1日后
窗口处理交通违法
仍按照原来流程办理
扩散!
转告他人!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新传媒、齐鲁网、大众网、@青岛公安等网络 记者:任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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