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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交警逮住两名酒司机 "淡定哥"被罚款2000元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任俊峰 | 责任编辑: 2018-03-19 17:59:19

李沧交警严查酒驾违法行为

青岛新闻网3月19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李先平 王伟伟)3月17日晚,李沧交警在辖区重点路段设岗夜查,加强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23时38分,一辆悬挂着鲁B07Q**的黑色奇瑞牌小型客车沿海尔路南向北方向行驶至黑龙江中路桥口处的检查点,民警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打开车门时车内散发着比较浓重的酒味,现场对司机进行酒精测试,其呼气测试酒精含量50.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时,驾驶员出示了车辆的行驶证,经查询驾驶员王某某于2018年1月1日因醉驾被交警查获,至今未裁决;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再次酒驾;他将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合并被罚款1200元、行政拘留10天之内、两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男子无证酒驾被查处

21时50分许,在黑龙江中路南向北的路上,一辆开着远光灯的白色小轿车在距离检查点大约10米的路边靠边停下了车,执勤交警见形迹可疑,立即上前检查,果不其然,司机身上散发着酒味,交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毫克,属于酒后驾车。

就在交警示意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身子也不动,也不说话,摆出一副任你苦口婆心,我自岿然不动的“淡定”态度,也不出示驾驶证。面对这种架势,交警只能带其到派出所核实其身份,没想到到了派出所,驾驶员还是一副“淡定”的态度,就是什么不开口,无论问什么就是不说。于是交警对其做思想工作,在近半个多小时的劝说下,男子终于开了口,说出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经查,男子姓郭,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晚上喝了酒后,觉得不会这么巧被抓,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无证且酒驾的郭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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