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交警严查拐弯变道不打转向灯陋习
青岛新闻网4月2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刘波 王伟伟)4月2日上午9时30分,李沧交警在商圈京口路和书院路交叉口专项查处拐弯变道不打转向灯违法行为,上午一个小时共查获4起违法车辆。
未打转向灯不承认 证据面前只好认错
上午9时40分许,崔某某驾驶一辆豫EMNI**白色轿车沿京口路西向东行驶至京口路书院路路口时,未打转向灯径直变道至右侧车道,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一脸茫然,交警指出其变道不打转向灯的违法行为,驾驶员随口否认说打了。交警说全程录像时,驾驶员只好承认错误,下车接受处罚。变道不打转向灯崔某某当场被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开出租十年严守交规 一时紧张忘记打转向灯了
上午10时20分,黄某某驾驶一辆鲁UT45**黑色出租车沿京口路西向东行驶,突然从中间车道变至右拐车道上,变道过程没有打转向灯,当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时,黄某某连呼:“忘记了”。原来黄某某为一名出租车驾驶员,驾驶出租车已经十年了,期间一直比较遵守交规,刚才看到交警检查反倒紧张忘记使用转向灯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1项第2项规定,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点或者调头时,应该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李沧交警介绍,车辆拐弯变道时不打转向灯,无法给后车有效的提醒,经常发生道路刮擦事故,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李沧交警将不定期对各种交通陋习诸如规范使用转向灯等的进行集中查处,提醒广大的驾驶员,平时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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