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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妹子盗用青岛“女神”照诈骗60万!手段

2018-04-05 09:39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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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我们了解一个人的第一步也许就是通过观察对方的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通过对方发布的动态来建立对这个人的初步印象。正是因为这一点,一些脑洞大开,别有用心的人居然想到一些“歪点子”来包装自己。

我们在社交软件和游戏平台上结识网友,对方发来的照片和视频可能并不是他本人。这种做法不但会欺骗感情,甚至还能骗钱。南京警方最近控制了一名女子,涉嫌冒用他人的照片,从至少五个省份的网友身上骗了六十多万元。

最近也有媒体调查发现,一些网购平台上就有这样的照片打包销售,普通人发在微博、朋友圈的自拍,可能会被千里之外的陌生人盗用到征婚、交友、微商等平台,甚至行骗。在这些精修过的照片背后,我们似乎可以嗅到一条见不得光的产业链。

那么,这些照片是如何被盗用进而实施诈骗的呢?

南京警方控制的这名女子王某22岁,她涉嫌冒用山东青岛一名“网红”女子的照片,把自己包装成“美女”,通过社交软件、游戏平台等渠道结识男性网友,在交往中骗取钱财。

江宁分局滨江开发区派出所的刑侦副所长刘怀起介绍说,一般都是她在网上跟受害人聊天,受害人想跟她发展成男女朋友,然后才给她打这些钱。基本上都是通过微信、支付宝或银行卡转账,比如说打一些“1314”或者“520”这样金额的钱,之后也会有很大的几千元或者几万元的打款。

警方介绍,这名女子相貌普通,但声音甜美。她只跟网友语音聊天,用各种借口逃避见面。

胖妹子冒用青岛网红照片诈骗60万!手段简直…

警方:她自己也承认,为什么从来没有跟任何一个受害人见过面,因为她自己也很清楚,如果跟受害人见了面,她自己在网上包装的形象和实际的形象差距太大,她跟受害人的关系是不可能维持的,这也是她构成诈骗的一个关键,因为她完全虚构了事实。

她还在网上下载其他的淫秽图片,用来吸引部分男网友。对于一些产生怀疑的人,她就花钱购买写着对方姓名等信息的短视频来证明。

警方:她这种小视频是怎么得来的呢?她是找“网红主播”,她们可以接一种举牌业务,就是你把需要举的信息,发给这个女孩(网红主播),她录个小视频发给你,你再打个一千块五百块付给她。她本身冒用的女孩是山东青岛的,但是这个女孩没有给她举过牌,不过现在的网红脸都差不多,全都是锥子脸、大眼睛、高鼻梁,大部分受害者就都没有发现不是同一个人。

警方介绍,王某实际联系的网友中,有百分之二三十给她打过钱,维持关系最短的几天,最长的有半年。他们大多数是习惯网络生活的“宅男”。

警方:很普遍的一块是“宅男”,另外一块呢是涉世未深的一些年轻小伙子,甚至包括一些还在校的未成年人,他们对网络恋爱或者“约”的这种行为存在着很多幻想。

初步调查显示,从2017年6月以来,有五个省份的多名网友被王某骗取60多万元。她用这些钱给自己买了一辆宝马车,也在网上进一步包装自己。

警方:游戏平台上也是需要充钱才能够提高等级,她充了很高的等级,用很漂亮的照片,然后受害人比如说玩现在很流行的绝地求生,就是“吃鸡”游戏,在搜这个游戏的小女孩玩家做“陪练”的时候,系统就会优先推送她,她就会在前两页被推送出来。

大部分受害者在得知消息后表示惊讶:

警方:很惊讶,第一反应就是很惊讶,感觉很失望,反差很大。而且受害人也明确讲,嫌疑人吸引他们的主要原因就是长相,没有其它的原因。

利用这样的心理,网络上出现专门在社交软件盗取图片和视频,打包销售的卖家。一位有30万粉丝的网络主播小安告诉南方都市报,自己的照片被转卖之后,用在交友、征婚、医美整容等各种场景。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打包贩卖照片的卖家还提供100元一个的变声器、20元一条的语音变声服务等,可能成为行骗的工具。

而江苏南京的这名嫌疑人王某,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警方:她根本就认为自己是委屈的、冤枉的。她自己骨子里认为这样的行为不是犯罪,认为这些男人报的目的动机就不单纯,自己不管怎么跟他们谈,是他们主动自愿给钱的,不是偷的或者抢的。这说明她的法律意识还是很淡薄的。

警方在调查中梳理证据,冻结了她的银行账户。

警方:正好在这个时候,她又一次对受害人行骗,受害人把15万元打到了她指定的银行卡里,但是嫌疑人自己不知道银行卡被冻结了,她(取不出钱),就到派出所来问是什么原因,我的钱到哪里去了?她是想过来报警,让我们帮她找钱的。

目前,嫌疑人王某已经被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

我们该如何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

“电信诈骗”在多部门、多渠道的长期宣传与持续打击下,已经快没了生存之地,但“社交诈骗”比“电信诈骗”更具有隐秘性与伪装性,因为牵扯到更为隐私的情感领域,不排除有许多人吃了“社交诈骗”的亏之后,选择忍气吞声,这为消除“社交诈骗”制造了很大的障碍。

小编在某网购平台搜索“素材生活照”、“朋友圈素材”,发现多数卖家出售的照片和视频已经下架,但仍有个别卖家在出售类似照片。这些仍在出售的照片素材是否涉及侵权,尚不清楚。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社交媒体的发达,让人们拥有了展示自己生活的欲望与空间。同时,虚假信息也不断挑战着人们的底线,人们对于网络的虚假信息深恶痛绝。

如果不想自己的隐私被别人盗用成为骗子的工具骗人害己,就要自己提高警惕、多长点心,不断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要轻信或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谨慎添加陌生人为好友,在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发布自己照片时,尽量对陌生人进行分组。

同时,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而作为网络平台同样需要负监管责任,必须及时处理商家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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