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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这些房子只租不售 公积金付租金 项目地址在此

2018-05-30 08:05 作者:song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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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下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消息,拟选取部分人口净流入的区域开展租赁住房集中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在青西新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初步选取了部分土地开展试点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为加快推进我市租赁住房建设,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率先推出了租赁住房用地政策,大力开展租赁住房建设,并通过多种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房源。

四区租赁住房试点公布

目前,青西新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初步选取了部分土地开展试点工作,具体是:

青西新区团结路项目——该项土地面积约为0.9万平方米(约13.5亩),初步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作为我省首块租赁住房用地,该项目已于4月27日完成了摘牌和建设主体确定工作。

市北区长沙路46号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约19.3亩),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

李沧区衡阳路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40亩,其中,9.8万平方米(约147亩)可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可建设租赁住房约13.5万平方米。

城阳区明阳路项目——该项目土地面积约0.6万平方米(约9亩),规划建筑面积约7080平方米。

2018年青岛要开建人才公寓100万平米

为加大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建筹力度,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人才引进的战略部署,力争2018年新开工建设人才公寓10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70万平方米。

2017年8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台了《关于招拍挂出让土地中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采取“限地价、竞自持面积”的方式,增加租赁住房房源。拍卖设最高限价,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但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出最高限价时,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下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竞报面积最高者为地块竞得人。

目前,共有胶州、平度3宗地块成交,共竞自持租赁住房6万平方米。

人民路项目可改造租赁住房198套

另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还在我市符合条件的区域开展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在审批程序、建设方式、产权管理、运营模式、监管办法、支持政策等方面进行探索,平稳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

目前,可以确定的通过既有建筑改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包括市北区人民路项目(原青岛大学四方校区),土地面积约0.7万平方米(约10.5亩),共计可改造租赁住房约198套(间),另可建设约3000平方米功能配套建筑。

公积金可支付房租

依法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后,可按规定享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险、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证照办理等基本公共服务,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此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可分别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赁住房的时代即将到来

你期待吗?

(记者: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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