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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桑拿天气还在路上 但高温津贴6月份就发了

2018-05-30 14:05 来源:爱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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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瞅着5月就要过完了

24节气之一的“立夏”也过完了

全国好多地方都开启了“烧烤”模式

大青岛人民表示

青岛的天气还很魔幻

青岛怕是遇到了假立夏

一会儿冷冷冷

一会儿雨雨雨

一会儿有点热

不管天气怎么风格多变

只要日子到了

该发的待遇总是要发的

从下个月起,青岛就要发放高温津贴啦~

室外及高温作业人员200元/月

“非高温作业人员”是个什么梗?

不在室外工作

又不是高温作业人员的

都属于“非高温作业人员”

所以呢

只要是企业在岗职工且正常出勤

防暑降温费人人有

“当月未全勤也要发全额?”

no no no

未正常出勤的

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劳动者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由于全国气候条件的差异,各省份规定的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有所区别,例如海南省的发放时间为4月至10月,长达7个月。

此外,各地津贴标准也不尽相同。今年,江苏省高温津贴标准就从原来的每月200元调整到每月300元。

具体标准如下图(截至2018年5月16日):

此外,高温天还有很多福利。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克扣高温津贴或将被重罚

近年来,高温津贴被扣发或替代的现象备受关注。为了避免高温津贴成为“纸上清凉”,多地也出台具体措施,保障其被发放到每一个高温作业劳动者手中。

山东、广东等地相继出台各自的高温劳动保护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具体情形和主体责任予以明确细化,并且加大惩处力度。例如,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多地也明确,绿豆汤等解暑饮料不能冲抵高温津贴。

江苏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近期联合下发通知,强调: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山西省人社厅有关人士日前也提醒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要遵章办事,谨防落入三大误区,即:第一,用绿豆汤等实物冲抵高温津贴;第二,认为职工少数时间在高温下工作,故不发高温津贴;第三,高温津贴不能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拿不到高温津贴,如何维权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用人单位如果拒绝整改,可按拖欠工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业内人士也提醒,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如遇用人单位不发津贴,职工可以先向企业工会反映情况,由企业工会与公司直接协商,进行维权。如果所在企业没有工会,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还可以拨打全国人社系统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高温天注意这些“热”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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