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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海关总署主题活动走进青岛

2018-07-21 06:40 作者:陈志伟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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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7月20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由海关总署主办,青岛海关承办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海关总署主题日主场活动在山东青岛顺利举行。海关总署副署长张际文、海关总署相关司局、青岛海关相关领导和专家出席了主题日活动。活动期间,海关总署发布了《2017年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

在主题日活动现场,主题宣传片讲述了海关人员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确保进口食品、航空配餐、机场餐饮安全的故事;形式多样的展板和宣传册展示了海关对进口食品、口岸食品进行安全治理的制度设计,进口食品检出不合格案例等把关成效,以及口岸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进口食品安全知识有奖问答巧妙设计了一问一答,潜移默化地传播食品安全知识;来自食品安全领域资深专家以及青岛海关监管人员向居民、消费者展示了进口食品的橄榄油真假鉴别、葡萄酒溯源、奶粉标签识别等技术,讲解了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深入浅出,妙趣横生;深受社区居民欢迎的小品《代购》,让人们在笑声中深化了对维护进口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来自山东各地的20多家有影响力食品进口商,向社区居民展示了安全、健康、优质的进口食品,同时,也展示了近年来在海关的推动和监管下,食品进口商坚持以国际先进标准为引领,全面提质、创牌、增效,不断提升进口食品的供给水平,满足国内消费者对高品质食品日益增长的需求。

活动吸引了附近社区近500名居民积极参与,贯穿着与普通消费者的互动,形式新颖,场面热烈,让每一位参与其中的社区居民都深深地感受到了海关保障进口食品安全的决心和信心。

活动当天,参会领导和同志还一起走访调研了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和机场内餐饮单位。参观配餐车间生产流程,与青岛国际邮轮港区服务管理局、青岛国际邮轮有限公司等有关同志座谈交流,了解相关企业的食品卫生安全控制现状和做法,要求各单位提高意识,提高能力,共同保障口岸食品卫生安全,为广大出入境旅客提供健康安全的餐饮环境。

作为主题日活动主办地——青岛口岸,是全国排名前列的进口食品农产品口岸之一。近年来,青岛海关严格执行海关总署构建的“入境前、入境时、入境后”三个环节进口食品全过程治理体系,全力以赴保障进口食品安全。2017年进口食品农产品140.8亿美元,同比增长4.3%,占全国食品农产品进口总量的11.3%。另外在刚刚过去的6月,上合峰会在青岛成功举办,峰会期间,青岛海关与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齐心协力,规范操作,严格把关,为11个国家代表团的专机和公务机提供了安全卫生的航空配餐,保障了所有出入境旅客的饮食卫生安全。通过这次峰会,海关部门的口岸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口岸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意识都得到了很大提升。

“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食品安全口岸行”是海关总署为配合2018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全系统开展的系列宣传活动,旨在通过与消费者近距离接触,进一步宣传和普及进口食品安全知识以及口岸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增进消费者对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口岸食品安全供应状况和海关监管情况的了解,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更加关注进口食品安全和口岸食品安全。围绕“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主题,全国各地海关已结合当地实际相继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相关链接:海关总署通报2017年中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

7月20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海关总署主题日活动在青岛举办。主场活动现场,海关总署通报了2017年我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的总体状况。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进口食品需求逐年增加。2017年,我国共进口食品582.8亿美元,同比增长25.0%,近5年进口食品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5.7%。2017年,食用植物油、乳粉、肉类、水产品等大宗产品进口量分别达941.9万吨、132.4万吨、427.4万吨、408.9万吨,进口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保障我国消费者安全的大事。

2017年,我国从187个国家(地区)进口食品142.9万批、5348.1万吨、582.8亿美,同比分别增长7.9%、36.5%和25.0%。其中进口食品贸易额列前10位的分别为:欧盟、美国、新西兰、印尼、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马来西亚、俄罗斯和越南;肉类、油脂及油料类、乳制品类、水产及制品类、粮谷及制品类、酒类、糖类、饮料类、干坚果类和糕点饼干类等为主要进口食品种类。

2017年,海关总署进一步完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进口食品监管,大力落实进口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国际共治,有效地保障了进口食品安全,全年没有发生重大进口食品安全问题。2017年共从94个国家(地区)检出不符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未准入境食品6631批、4.9万吨、6953.7万美元。其中,主要是饮料类、糕点饼干类、糖类、粮谷及制品类、酒类;不合格主要原因包括:品质不合格、证书不合格、标签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等。

海关总署定期通报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次有关2017年我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的通报,将更好地引导全社会了解进口食品总体情况,搭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为各级监管部门做好进口食品监管工作提供参考。同时,为我国食品产业质量安全管理与发展战略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注:食品包括肉类及制品(含脏器)、水生动植物产品、乳及乳制品、蛋类及产品、蜂产品、肠衣、食用油、大米、花生、蔬菜及产品、中药材、罐头、食用蛋白及制品、面粉及粮食制品、杂粮、油籽油料类、干坚果、籽仁类、茶叶、咖啡可可原料、饮料、酒类、糖类、蜜饯类、调味品、糕点、特殊膳食用食品、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等,但不包括作为食品原料的大豆、小麦等和作为饲料原料的玉米等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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