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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车位就不让进家门:6-8万一个 物业如此售卖合法吗

2018-09-06 06:30 来源: 青岛电视台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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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私家车越来越多,停车难成了一个普遍关注的话题,很多市民在买房的时候,都把是否有车位停车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家住在海滨御苑的业主们最近就因为停车的事很闹心。

车开不进小区 有家回不去

9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西海岸新区黄河中路的海滨御苑小区,小区门口的车位停的是满满当当,不少车干脆停在路边。

但此时小区里却有不少空着的车位。

现场来了不少业主,他们表示,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近一周了。

开发商售卖地上车位 业主质疑

小区的业主,怎么就不能开车回家了呢?业主们介绍,海滨御苑小区去年12月份才交付使用,有八百多户住户,地下停车位却只有三百七十多个。起初开发商和物业表示,地上的99个停车位业主可以自行使用,可今年七月底,开发商又贴出告示——售卖地上停车位。

记者了解到,地上车位一个在6万到8万之间,起初不少业主考虑购买,但查阅资料后发现,这些地上车位属于公共区域,本就归业主所有,开发商根本无权售卖。而更让业主们气愤的是,从8月31号开始,没有购买地上或地下停车位的业主车辆都无法再开入小区。明明在小区买了房子,车却开不回自己家,多名业主一起找到了开发商。

开发商:封门为管理乱停车行为

袁伟东(青岛晟元置业负责人):我们明文规定,(《物权法》)七十四条第二款,我们规划的车位归开发商所有,第三款,你占用道路绿地规划的临时车位那是归业主所有,现在暂时绿地也不占,道路也不占,一点都没占,所以说就没有业主的地。照你说的话,叫他们进来的话谁来管理,就像你买了车位,他不买车位,他停你车位上谁来给你负责?那么占了道路,堵了消防通道了谁来负责?是不是他不买车位的话,他进来,要么就放道路上,要么就放别人车位上。

律师: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

这位负责人一口咬定自己有权出售地上车位,给出的封门原因听上去也有些道理。但除了购房合同上写着地下停车场、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负责人始终拿不出证据来证明,这些地上车位是设计之初就规划好的。那这些停车位开发商有没有权利出售?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

刘胜帅律师: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规划小区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和车位,应当以公示的方式出售、出租或附赠的方式来约定使用。小区内公用道路或者公共场所,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为全体业主共有,小区业主均有权在上述位置停放汽车。物业公司在没有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无权禁止本小区业主停放在上述公共位置和车位

律师表示,未购买车位的业主是否有权将车开进小区,也不应该由开发商或是物业单方面决定。

刘胜帅律师:没有购买本小区车位,或者租赁本小区车位的业主,是否有权驾车进入本小区,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对上述决定这项,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授权物业公司,监督执行。物业公司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没有权利限制小区业主开车进入本小区。

物业办:积极协调及时上报

小区业主表示,从头到尾他们只有“被告知”的份儿,却从未参与到小区的决策中来。而开发商则认为,车位属于自己,如何决策无需过问业主,记者也就此事询问了辛安街道物业办。

丁伟杰(辛安街道物业办工作人员):车辆管理沟通过,居民意见没提交吧,这个管理办法是物业公司自己提交,自己去管理。我们要及时地进行指导、协调,(发现有不合理不合法的现象呢?)我们要及时地进行制止,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编后

业主们纷纷表示对于开发商的答复并不满意,所谓的“管理”不过是将车位快速出售的强制手段。在车位全部出售后,物业是否继续会以如此大量的人力精力对小区进行管理?封门这种大事,事先和业主没有任何协调,贴了一张公示就变成了开发商和物业口中的“沟通”。而物业办不痛不痒的解决措施是否真的有效,也要打一个问号。

据了解,在青岛不买车位就不让车辆进入的小区不止这一个,是否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让物业、开发商、业主之间不必因为车位问题而大动干戈呢?(来源:青岛电视台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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