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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孩子间打闹、发生摩擦 家长、老师该怎么做?

2018-11-22 06:48 来源: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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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孙子在学校两次被踢伤,心生不满,把怒火烧到了班主任身上,对老师进行殴打,日前,发生在市南区掖县路老人打老师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目前,打人者已经受到了法律惩罚。20日,学校称目前事情已基本处理好,孩子家长也前往医院向老师道歉,其他消息并未透露更多。不过,此事的发生也引起了家长的热议。孩子在学校受到伤害家长该怎么做?学生间发生摩擦,老师又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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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被同学踢伤要害 爷爷对班主任大打出手

11月19日上午8点左右,在掖县路上,1名男性学生家长突然对大学路小学某班主任教师拳打脚踢,进行殴打。在场的家长、教师非常愤慨,进行了制止。

后经警方调查,打人者常某因其孙子被同学踢伤,对班主任潘老师心生不满,于是在学校门口将潘老师拦下,揪住头发拽倒在地,并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潘老师伤情为轻微伤。目前,打人者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处罚。

不过,有相关报道指出,老人的儿媳妇称,老人冲动是有原因的,因为孩子两次在学校被踢中要害部位,腿上也时常带青,他认为老师在此事情上处理不当。

20日,记者试图联系采访。学校称目前事情已基本处理好,涉事者的儿子张先生也已经前往医院向老师道歉,其他消息并未透露更多。

家长应该正确看待孩子间的打闹

事情的起因是学生之间的打闹,最终却激化成了家长和老师之间的对立,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结果。面对孩子间的打闹,家长还如何看待?

市南区家长学校总校副校长杨福林说,在学生的日常交往中,难免会因为一些小事因此摩擦或纠纷。孩子的本性是天真无邪好动的,相互推一下打一下,是很正常的,这和成人间的打斗有本质区别。但是现在很多孩子是独生子女,父母过度宠爱,个别家长不能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为此,学校可以利用家长学校,对家长们进行这方面的指导和培训。

“家长应该对孩子在学校受到的伤,进行一个界定。是孩子在游戏间无意伤害到的,还是有熊孩子故意欺负人。”青岛大学心理学院心理系讲师,青岛市家庭教育研究会首席专家陈兴华说,如果是前者,他建议家长应该尽量淡化,最好不要参与进来。如果是后者,则要倾听孩子的讲述,并第一时间和老师沟通,教会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或者帮着孩子去化解矛盾。

老师应掌握一手材料及时沟通

教师的责任是教书育人。杨福林说,孩子在学校里发生矛盾,哪些行为是对的,哪些行为是错的,老师不能坐视不理,而应该进行辅导、教育,这是教师应该承担的育人责任。“而且老师对孩子间的矛盾的起因,过程,结果应该要掌握了解清楚。在此基础上,再和双方家长进行沟通。

针对学生间的摩擦、矛盾,老师应该公平、公正、平心、静心地去解决。老师不能直接调解的,则应该约着孩子双方家长坐下来谈。“小问题,小摩擦,老师、学校解决,或者借助家委会来调解,尽量把不好的事情消灭在萌芽中。如果学校层面也解决不了,现在每个学校都有法律顾问,可以借助外界资源,把法律顾问也邀请过来。”杨福林还建议,谈话时,最好是与孩子的直接监护人沟通。

“现在的教育,对老师的要求很高。”陈兴华说,老师需要在完成教课工作之外,留意、观察学生,需要具备预防、识别的能力。

法律应该充分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杨福林坦言,在惩戒孩子方面,也很容易引发家校矛盾。“现在老师对学生不敢管,这并不是个别现象。”杨福林说,此前青岛出台了《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虽然首次提出中小学可以适当惩戒学生,但是具体怎么惩戒才是合法,并没有细化标准,这导致老师和学校不便执行。

身为一名老师,陈兴华说,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误区,就是把老师当成了无限责任人,被迫承担了很多家庭和社会的附加责任。他认为,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舆论上,都应该充分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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