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20日讯 (记者 张萍 通讯员 周建友 宋培廷)日前,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新年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困有所助、难有所帮,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今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6.3亿元,保障6.6万户9.8万人
为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青岛市于2004年首次建立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2008年补助标准由每户每个取暖季150元调整为现在的每户每个取暖季800元;2013年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补助标准为每户每个取暖季400元,实现了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助制度城乡统筹。今年冬季取暖补助金将会随12月份低保金一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另据悉,今年,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6万户9.8万人,年内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6.3亿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7.96万名困难群众即时结算医疗救助金2.47亿元
青岛市持续推进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改革,救助范围从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扩大到城乡中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大幅降低困难群众医疗自负比例。其中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自负比例降至2.34%和3.67%,有效缓解了因病陷入困境居民的“不能承受之重”。
今年,青岛市完善了医疗救助制度,出台困难群众医疗刚性支出兜底救助办法,再补短板,加大惠民力度,对诊断明确、疗效可靠、支出相对固定的患大病困难居民实施兜底救助。全年为7.96万名困难群众即时结算医疗救助金2.47亿元,基本实现了“让每一位患者不因经济困难而得不到适当治疗,不因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目标。
1.1万户困难群众发领到临时救助金3500万元
对于困难群众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青岛市还有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切实缓解困难群众因重大疾病、事故灾难等造成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确保第一时间获得救助。今年已为1.1万户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3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