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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1%以上

2019-01-19 15:43 作者:王凯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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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和PM10年均浓度

2020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印发,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1%以上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日前,我市印发《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探索新型城市化道路,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对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进行了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较2017年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1%以上。

据悉,虽然近年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截至2017年,PM2.5和PM10年均浓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等指标仍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018年8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首次明确了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达标期限。

《规划》指出,当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面临的形势尚不乐观,存在产业、能源和运输结构仍不尽合理,复合型大气环境污染持续,臭氧浓度逐年升高,区域传输污染增加环境改善的困难,实现颗粒物稳定达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等问题。

根据预测,2020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将比2017年增加56万辆,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13400吨,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4460吨,新增PM10排放量480吨,新增PM2.5排放量384吨。而通过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对比2017年,2020年可实现二氧化硫减排量16494.2吨(现有排放量37566吨,削减43.9%),氮氧化物减排量20363.6吨(现有排放量132367吨,削减15.4%),颗粒物减排量14217.7吨(现有排放量66086吨,削减21.5%),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24198.2吨(现有排放量134617吨,削减18%)。

根据《规划》,我市将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与清洁化利用,进一步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降低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提升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严格环境准入,强力推进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化解和违法违规产能清理,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努力增加绿色新动能。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压缩公路货物运输量、提升公路运输效率,实施公路运输绿色化改造,提高铁路货运能力,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着力控制移动源污染。实施多污染源协同治理,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提高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强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加强城乡面源污染防治。

《规划》提出,要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快构建“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网格化环境监管格局,不断创新环境管理体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政策措施;建成涵盖镇(街道)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不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通过完善管理机制与政策,不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预警能力。

按照预测分析,在气象条件与近年相当的情况下,2020年全市PM2.5和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32微克/立方米、65微克/立方米,相比基准年2017年分别削减13.5%、14.5%,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优良率超过80.1%,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和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浓度较2017年持续改善。

(记者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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