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来临后,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建设工地、市政道路保洁和城市裸露土地扬尘集中整治行动。整治行动积极鼓励社会参与,市民如发现工地、道路和裸土扬尘可拨打电话85063225和12319反映。
建设工地、市政道路保洁和城市裸露土地扬尘是冬季城市扬尘的重要来源。按照有关要求,集中整治应达到以下标准:
建设工地应当全封闭围挡,安装使用新型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以及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区应当进行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存放的土堆和裸露土地面应当使用优质绿色密目网进行严密覆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当放置在封闭的库房内;渣土运输车辆应密闭加盖,装车高度一律不得高出车厢挡板;场地内应当配备固定和流动的洒水降尘设施,出入口内侧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将轮胎和车身冲刷干净;按照相关规定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建筑物拆除工地应当采用围挡,使用湿法作业拆除施工。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专业洒水设备,洒水降尘,边拆边洒,降低粉尘危害;垃圾堆放应当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出场车辆应当冲洗干净;现场运输车辆应当密闭运输;按照相关规定安装视频监控。
市政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工地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当进行封闭围挡。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洒水保洁,对现场进出口及周边进行湿扫作业;现场堆放渣土、散装建材应当进行覆盖;有条件的封闭施工场地,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装置,不能封闭的工地,车辆上路应当进行冲洗,避免带泥上路;渣土运输车辆应当全覆盖密闭运输;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按照相关规定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园林(绿化)工地应采取遮盖、围挡、喷洒、冲洗等防尘措施。出入口应当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进行出场车辆冲洗;工地弃土要及时予以清运;园林工地裸露3个月以内的的城市裸露土地要用绿色密目网全覆盖,裸露3个月以上的裸露土地应当全部纳入绿化范围,按规范要求实施绿化。
供热(燃气)管道工地、给(排)水工地要根据周边环境情况做好围挡。现场土方、渣土应当及时清运;挖土、回填、堆土、使用风钻挖掘、路面切割、清扫施工现场等作业时,应当喷(洒)水抑尘;施工现场禁止熔融沥青、焚烧油毡和橡胶、塑料、垃圾等有毒物质;城市道路临时恢复应当按照城市管理的要求,沟槽周边需用水进行清洗。
市政道路保洁应当实行分级管理和作业,建立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道路污染。作业单位根据作业区域的保洁要求,合理调配作业人数及频次,按需配足保洁作业设备和工具,确保作业力量充实。应当符合青岛市道路保洁精细化工作标准,具备条件的车行道应当全部实行机扫与冲洗相结合的机械化保洁作业,车行道和人行道定期进行高压冲洗(冬季结冰时段不进行带水机械化保洁);不具备条件的进行人工清扫保洁;市政设施、车行道路面及附属设施外观完好;草坪修剪均匀平整无黄土裸露。
城市裸露土地裸露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应使用密目网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可视情况进行绿化。
据了解,为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部门将联合成立巡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建设工地、市政道路保洁和城市裸露土地扬尘整治工作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直接将现场照片、视频资料转给责任单位,并督促其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