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去年6月定了一辆沃尔沃suv,直到今天没开上车不说,自己还搭进去三千多块钱,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呀?
去年6月31号,李先生在福州北路上的这家沃尔沃4S店看车,销售人员极力推荐,李先生相中了一款沃尔沃XC60的SUV。
李先生说,因为当天是一个季度的最后一天,销售为了完成工作量,答应车以三十万零三千的价格售卖,这个价格在当时相当优惠了,李先生很满意,双方当下签订了购买合同,李先生交付了三千五百块钱的定金。
行动员注意到李先生手里这份合同,上面写明车辆总价为303000元,在支付选项里并没有勾选任何一项。交了定金李先生就回家等车了,半个多月过去了,7月中旬,4S店通知李先生可以来提车了。
居间服务费的解释,让李先生觉得非常可笑,而且李先生说,当时在签署合同的时候,自己只知道这个居间服务费包括其他的两项费用是贷款需要的,可没成想,真正提车的时候对方提出,如果没有这个费用,全款这个价格是提不了车的,而且定金不能退还。这算什么道理啊?一上午的谈判,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甚至发生了冲突。
李先生认为,当时工作人员的行为属于故意挑衅,自己在气头上就与对方发生了冲突,后来110民警将双方带到同安路派出所,经过五六个小时的询问,双方又各自离开了派出所。
车李先生是不想要了,可定金车行那边又不退还,大半年时间过去了,事情一直拖着没解决。车行索要的居间服务费,到底有没有依据?买卖不成定金不退,在不在理呢?行动员和李先生一起来到了福州北路上的这家4S店,见到了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车行出的合同,只要上边写着公证抵押费用的就是贷款车。说到李先生的这份合同,上面写的总价并不是一次性付款的全款,而是要加上这个居间服务费,如果选择贷款,就是总价加居间服务费再加上公证抵押款。如果选择全款买车,就是总价加上居间服务费。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这个9900块,省不了。可是,工作人员的这一番解释,在条款中并没有明确的体现。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李先生这件事上,没有任何错误,如果李先生不再购车,定金也不会退还。而且工作人员说,在签署合同之前,已经与李先生说明这几项费用,也说明了什么情况下需要交。可是李先生并不认可。到底4S店说的有没有道理,在这份合同中,出现的这个居间服务费,是不是必须缴纳的呢?行动员咨询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