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21日讯(记者 丁淑华)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社会工作创新发展,加强农村社会工作规范化建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根据青岛市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现状,在莱西工作试点的基础上,青岛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青岛市农村社会工作服务规范》(青民社〔2019〕4号)(以下简称《规范》)。
《青岛市农村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具有四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政治性强。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将党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贯穿于农村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体现了新时代农村社会工作较强的政治站位。二是创新性强。紧扣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三个聚焦”及对志愿服务工作的要求,以深化拓展“莱西经验”为抓手,研究制订了农村社区治理中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标准化和程序化,体现了较强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三是实用性强。《规范》着眼于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要求,在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上,立足于当前农村实际,重点规范了农村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适用于面向农村社区开展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四是系统性强。《规范》规定了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宗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方法、人员要求和服务保障等,这是首次对农村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进行的全流程系统化的创制。
《规范》的制定填补了国内农村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的空白,有利于深化拓展“莱西经验”,提升农村社会治理工作水平;有利于发挥农村社会工作者引领志愿者开展专业化服务;有利于农村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与职业化建设,对新时代统筹城乡发展,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