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青岛市纪委市监委指定,胶州市纪委市监委对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原副大队长周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周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公车私用;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骗取他人财物,涉嫌诈骗犯罪。
周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青岛市公安局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胶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