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月6日讯(记者 刘倩倩)2月6日,市民营经济局联合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银行和青岛农商银行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合作开展防疫物资专项应急贷款和中小企业转贷款工作,其中,防疫物资生产专项应急贷款资金总规模为10亿元,中小企业转贷款资金规模为20亿元。(文后附申请相关联系方式)
这是我市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之后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贷款资金总额度达到30亿元
此次,用于防疫物资专项应急贷款和中小企业转贷款工作的资金总规模共30亿元。
其中,防疫物资专项应急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提供总规模10亿元的低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我市已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信部提供全国性重点医用物品和重点生活物资的重点企业名单并具备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生产经营资质、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企业,用于防疫相关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
中小企业转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通过青岛银行、青岛农商行提供总规模20亿元转贷款,重点支持成长性好、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优先解决我市因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单笔贷款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缓解因疫情给企业造成的资金紧张的情况。
即日起可申请 银行已建立“绿色通道”
《通知》表明,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可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或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向相关银行推荐,各相关银行审核并发放贷款,企业到期还款。
目前,市民营经济局与三家银行已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建立了专项融资绿色服务通道,确保申请企业快速完成授信审批,贷款执行最优惠利率。下一步,市民营经济局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银行和青岛农商银行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同时指导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尽快宣传、推介优惠贷款业务,使我市企业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渡过疫情难关。
据悉,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
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张永佳 51917612
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qdrzzx@ 陈鹏 55583319
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赵岩 83783134、1558862345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龙 13407609288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韩冰 66957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