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上午11时,在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收治的3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达到出院标准,康复出院。
患者张某某,男,45岁,2月2日,经追溯性核酸检测,确诊为新冠肺炎。夏某某,男,33岁,因“发热、咳嗽、胸闷”收住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2月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陈某,女,31岁,与夏某某系夫妻关系,因“发热、咳嗽”收住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2月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
3名患者收治入院后,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第一时间组建了医护骨干人员组成的治疗专班,每天组织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制定科学有效的治疗方案,全力以赴救治患者。在专家组和医护团队全力救治和精心护理下,3名患者病情持续改善,呼吸道症状逐渐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病灶明显吸收,各项生化检测指标正常,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经市专家组评估,认为3名患者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
对于3例治愈患者,医院将继续与他们保持联系,做好回访。下一步,医院将按照国家最新《诊疗方案》,全力做好其余确诊患者的救治工作,让他们尽快好转、治愈出院。
潍坊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张某芳因故意隐瞒情况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月3日,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依法对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张某芳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侦查,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某某花园小区居民张某芳,于2020年1月17日至20日离开山东潍坊外出赴安徽省蚌埠市,返回途中曾聚餐。1月21日,因咳嗽、头疼就诊于某某附属医院。2月2日,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张某芳在返回山东潍坊后,拒不配合当地社区调查,就医时面对大夫的问诊,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多人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
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有关部门严密排查,已对与其接触和相关的某某附属医院68名医务工作者和某某花园小区、某某帝景小区、某某4S店等49名人员,全部实行隔离观察。
同时,通报外地排查与其密切接触者。
张某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张某芳已被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不要聚集,减少外出,就诊时要如实介绍自己的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如有隐瞒,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与张某芳有关的病例,占潍坊确诊病例数的近一半,
年龄最小的是1岁4个月大的女童
2月9日,山东新增2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有3例与潍坊市确诊病例张某芳有关,包括潍坊2例、青岛1例。
青岛2疑似病例1确诊病例,与潍坊张某芳有关
据青岛莱西市卫生健康局通报,2月9日12-24时,莱西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为莱西市第3例、青岛市第50例确诊病例,曾接触潍坊市确诊病例张某芳的密切接触者。
莱西市第3例患者:李某某,64岁女性,常住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前疃村。1月25日、26日曾与2名可疑病例(左某海、仇某娟)有密切接触史;2月3日晚23:00,由救护车运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2月9日通过密接筛查采样送至青岛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为阳性,属无症状感染者,即转至莱西市某医院就诊并进行隔离治疗。经医院专家组评估,2月9日下午确诊,即转至李沧区某定点医院集中收治。
2月10日,莱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要提醒,发现两例夫妻关系的疑似病例,其中丈夫左某海系潍坊市确诊病例张某芳的密切接触者。左某海,男,55岁,仇某娟,女,53岁,二人系夫妻,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前疃村人,常住莱西市水集街道沙旺庄村兴旺小区。2月2日上午,仇某娟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到市内定点医院就诊,后经专家组会诊,二人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2月2日经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为弱阳性,后经过治疗,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左某海系潍坊市确诊病例张某芳的密切接触者。
2月3日开始,莱西市已对掌握的左某海、仇某娟二人的密切接触者实行了集中隔离。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现行标准,左某海、仇某娟虽然未确定为确诊病例,但目前二人的密切接触者中已出现确诊病例,提示仍存有传播风险。
与张某芳有关的病例,占潍坊确诊病例数的近一半同样是在2月9日,潍坊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2例均与张某芳有关。第36例:刘某某,女,1岁4个月,在高新区铭海花园居住。系2月5日确诊病例韩某某(女,62岁,高新开发区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密切接触者)的孙女。第37例:刘某某,男,56岁,住坊子区黄旗堡街道花坞村。系2月5日确诊病例刘某某(47岁)的叔父、张某芳密切接触者的继发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