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连线 “无接触”开庭
青岛公检法司联手战“疫”首用远程视频系统办理刑事案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2月11日,城阳区法院、即墨区法院,分别联手城阳区检察院、即墨区检察院、以及看守所和法律援助中心等,远程开庭刑事案件。这也是青岛司法机关首次采取这种“四方连线”的形式办案,保障依法高效办案和疫情防护同步推进。
城阳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内,一起贩卖毒品罪刑事案件正在以网络庭审方式开庭审理。合议庭全体成员、书记员整齐划一地佩戴好口罩,法庭没有设置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席位,但在审判席正前方的手机屏幕上,控辨双方的影像和证据材料清晰地呈现在合议庭面前。在确认系统信号正常后,审判长敲响法槌,启动了庭审程序。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的安全隐患,同时保障审判工作有序开展,城阳法院刑事审判法官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先后协调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协商通过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远程庭审方案》。城阳区看守所积极协调市局、省厅为被告人解决了庭审场所、使用手机及微信账号问题,区司法局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并进行远程会见,区检察院指定办案骨干积极配合远程庭审,在各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刑事案件微信远程庭审系统仅用一天的时间便成功上线。
2月11日当天,城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微信远程庭审模式顺利完成了5起案件的庭审工作并进行了当庭宣判。庭审过程中,控辨双方在合议庭组织下,通过微信连线充分有序的发表了意见。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辩护人均为城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特殊时期的工作创新点赞,并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将积极配合法院做好与审判相关的各项工作。
另外,即墨区检察院、法院等也于2月11日利用远程视频办案系统,实现远程开庭。当日,公诉人、法官、辩护人、被告人分别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无接触”开庭。案中被告人区某伙同杨某、郭某于1月6日至27日期间在“捷淘购”交易平台冒充服务人员,以为网络游戏账号交纳激活费为由,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先后诈骗李某13000多元、诈骗冯某6900元。庭审期间,公诉人宣读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并出具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建议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区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审理法官采纳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区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庭审时,检察院、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远程办案,高效做好设备配置、信息联络等工作。同时四部门建立微信工作群,办案人员加入远程办案联络群,随时提出远程办案需求,即时沟通交流办案安排内容。通过广泛开展远程办案,既避免了人员集中,减少了感染疫情风险,确保了案件当事人和办案人员身体健康,又保证特殊时期检察机关诉讼工作依法高效便捷进行,且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记者 戴谦 白树文 李卫东 史潇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