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在行动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按照区委和上级法院部署,高度重视、及时反应,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诉讼服务工作。
思想高度重视 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全力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崂山法院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出台《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细化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积极及时反应 保障司法服务
及时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暂停窗口立案和来访接待的通告》,结合法律规定,通知当事人、代理人相关庭审、接待延期事项。发挥智慧法院作用,积极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立案、庭审工作。
组建疫情防控先锋队 投身志愿服务
成立疫情防控先锋队,选派15名干警与社区相关部门联防联控,科学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先锋队干警在社区检查站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车辆、人员进行进出检查登记、消毒及疫情防控宣传。此外,还选派2名干警参与全区疫情防控检测点值勤,在辽阳东路高速路口进行车辆登记、人员体温测量及防控宣传。
加强机关防控 做好抗“疫”保障
制定应急值班表,安排轮流值班完成文件收转落实工作。及时采购消毒液、酒精、喷壶、体温检测设备等防护物品,对全院所有公共区域进行通风、消毒,对进入法院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提前发送节后上班、用餐等机关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确保工作安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