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上午10时,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以网络庭审方式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合议庭全体成员、书记员整齐划一佩戴好口罩,法庭没有设置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席位,但在审判席正前方的手机屏幕上,清晰呈现了控辨双方的影像和证据材料。在确认系统信号正常后,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与众不同的庭审现场,防疫标配的庭审着装,这是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城阳法院首次利用信息化手段远程审理案件,也是青岛法院系统利用微信视频会议模式审理刑事案件的首次尝试。
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商事案件,被告人羁押在疫情防控形势更为严峻的监所内,传统的远程庭审系统无法应用,且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限短、时间紧。让被告人不出监号,通过手机进行远程庭审,十分便捷。
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必要的诉讼活动,是人民法院应对疫情的有效方式。面对形势严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的安全隐患,保障审判工作有序开展,城阳法院刑事审判法官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先后协调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共同协商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远程庭审方案》。城阳区看守所积极协调为被告人解决了庭审场所、使用手机及微信账号问题,区司法局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并进行远程会见,区检察院指定办案骨干积极配合远程庭审,刑事案件微信远程庭审系统仅调试一天便成功上线。
2月11日当天,城阳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微信远程庭审成功开庭审理5起案件并当庭宣判。庭审过程中,控辨双方在合议庭组织下,通过微信连线有序、充分发表意见。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辩护人均为城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特殊时期的工作创新点赞。
此次微信远程庭审是城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应对疫情的重要举措,既有效落实疫情联防联控要求,也认真贯彻“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司法改革要求。目前,微信远程庭审主要在案件事实比较清楚、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中试行。
下一步,城阳法院将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根据试行效果和疫情防控形势视情扩大适用案件范围,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