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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24小时到位!西海岸新区“临时救助”帮大忙

2020-03-09 10:44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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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获悉,《青岛西海岸新区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自2020年1月1日实施以来,民政局1-2月份临时救助办理422户,累计发放救助金211.73万元,其中为7户急难型困难家庭通过“绿色通道”发放救助金16000元。

据了解,西海岸新区对符合条件的急难型临时救助开辟绿色通道,各镇街可“先行救助”,最快24小时内救助到位。对于普通救助情形,困难群众提出个人申请后,自受理至审批由原来的35个工作日缩减至20个工作日内。

该实施细则主要的救助对象包括:持有黄岛区居民户籍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下同);申请救助之月起前一年度,在本区办理居住证满1年、就业或创业、有固定住所且家庭成员均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非青岛市户籍的外来转移人员家庭;在本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及其他经区民政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家庭。低保家庭向批准低保所在地的镇街提出书面申请,外来转移人员向居住地所在镇街提出书面申请,其他家庭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提出书面申请。

临时救助主要分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两种类型。其中,急难型临时救助主要包括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爆炸等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临时救助;支出型临时救助主要包括因患病、教育产生的家庭自负医疗费用、自负教育(子女在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费用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临时救助。

此外,青岛西海岸新区还将对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启动重大生活困难临时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低保、低收入家庭、其他困难家庭成员医疗自负费用超过一定额度,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全年累计最高不超过40000元。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救助方式包括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等多种,对临时救助没有覆盖或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需要通过慈善项目、提供专业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要及时转介给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兰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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