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富国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在走访排查中发现,某小区业主王某从国外返回沾化未提前报备。
更意外的是,王某还向父母隐瞒了行程,谎称一直在青岛打工,并且未如实填报信息,申请了滨州健康码(绿码),欺骗小区值守人员,进入小区。
目前,富国派出所已对该案依法展开调查,王某隔离期结束后,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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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