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村里要拆迁,男子便想办法多弄点拆迁款,他通过提交材料等方式,把村里的东西说成是自己的,骗取拆迁款95866元。
2017年9月至10月,被告人李某某通过向莱西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莱西市经济开发区北马庄页岩砖厂”的工商营业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租赁合同等手段,隐瞒事实真相,谎称莱西市经济开发区拆除的实际系北马家庄村集体所有的两个烟囱系其个人所有,从而骗取莱西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烟囱拆除补偿款人民币95866元。
莱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