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25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郑修文)鬼鬼祟祟,趁夜色独行在村庄街头,徒手破坏租房的门锁后潜入室内,吉他、电脑、手机、衣服、被子、枕头、背包、水壶、煤气罐……所到之处,“片甲不留”。
3月19日,胶州市公安局云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他郑家小庄租住的房子,房门被撬东西被盗,一个登山双肩背包、一个热水器、一部华为手机、一个红色行李箱和里面的二十余件衣服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出租房的简易搭扣式门锁被破坏。
而在3月10日,云溪派出所也接到报警,在郑家小庄的一个出租房内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一把吉他、一套被子枕头、一个煤气罐、十五瓶鸡尾酒被盗。在不断的调查摸排和取证过程中,民警发现该两起盗窃案作案手法相似,都是破坏门锁后入室盗窃,民警判断系同一人所为。
经过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等工作后,民警通过调取沿街监控视频发现一个鬼鬼祟祟的“搬家大汉”出现在监控画面中,形迹十分可疑,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进一步侦查,民警确定了嫌疑人身份,很快摸清嫌疑人落脚点,随即出动,在郑家小庄某出租房内抓获嫌疑人刘某,当刘某看到突然出现的民警时,不禁哑口无言,因为刚被刑满释放的自己,又落入了警方的手中。
经审讯,嫌疑人刘某(男,35岁,山东新泰人)对破坏门锁入室盗窃两起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刘某交代,2018年因盗窃被胶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9年7月刑满释放后在郑家小庄租房居住,疫情期间村子封闭,闲来无事在街头闲逛时,发现有些出租房的门锁极易破获。由于手头拮据,又产生了“重操旧业”的念头,采用暴力开锁的方式两次入室盗窃,窃取玉佩、笔记本、手机、衣服等财物,涉案价值1万余元。
目前,刘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