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30日讯(记者 丁淑华)今天,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自2020年4月起,青岛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日由每月8日至20日调整为每月20日至25日。市人社局提醒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提前统筹安排好养老金的使用,在疫情期间尽证错峰到银行领取养老金。
青企复工复产有困难?专家教你用财税"点石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