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一面车牌,索性就将之前捡到的一副车牌挂在车上,以此逃避电子监控抓拍,1日,即墨一男子因挪用其他车辆号牌被查获。
4月1日9时许,即墨交警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稽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黑色奥迪轿车涉嫌套牌,在即墨区鹤山路路段出现要求查处。鹤山路中队执勤人员立即出警在鹤山路与G204路口处将该车查获。还未等民警询问,驾驶员就连声说“我错了,真错了”。经进一步检查询问,驾驶员刘某某(男,46岁,即墨区店集镇人)称所驾驶的车辆原车牌因前期丢失一面车牌,就将以前捡到的一副车牌顺手挂到了自己车上,还能逃避被电子抓拍违章。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依法对刘某某挪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及套用车牌所发生的一次违反禁令标志电子监控违法处罚款2200元,记14分的严厉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宋祖锋通讯员黄谦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