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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青岛民企百强评选启动 年营收5亿元以上可申报!

2020-04-19 10:00 作者:刘倩倩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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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4月19日讯(记者 刘倩倩 通讯员 孙立)4月15日,由市工商联、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举办的2020年度青岛民企百强评选正式启动,在青岛境内的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且2019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各方面成绩突出的,均可自愿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2020年4月15日至5月15日登录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系统填报各方面数据。同时提供2019年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以及企业经营情况的综合性材料。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注册地区(市)工商联,经各主办单位审核后在相关网站和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入选名单,由主办单位联合授予入围企业“2020青岛民营企业100强”称号。

2019年青岛市民营企业100强颁奖现场。

此前,为落实青岛市壮大民营经济攻势作战方案,积极营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2019年末,市工商联联合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首个青岛民营企业100强榜单。

附>>>公告

为落实青岛市壮大民营经济攻势作战方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市工商业联合会、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共同开展2020年青岛民营企业100强申报发布活动。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评选标准、程序、组织机构、评选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接受社会各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二)坚持企业自愿、择优表彰的原则;

(三)坚持社会公益性原则,不向参评企业收取评比费用;

(四)坚持真实性、合法性的原则,企业要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二、范围条件

(一)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是注册地在青岛境内的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外资绝对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绝对控股企业不在范围内),子公司在青岛境内注册的可以申报,但是母公司和子公司不能同时申报,分公司不能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1.营业收入总额(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在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申报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企业在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员工就业、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2.申报企业采用网上申报,使用全国工商联数据系统,企业可于2020年4月15日至5月15日按申报条件登录上规模民营企业数据库(网址:http://sgm.acfic.org.cn)进行填报、打印调研表。同时提供2019年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以及企业经营情况的综合性材料(不超过1500字)。

3.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申报。

(三)填报要求

1.调研表一律打印,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数据因模糊不清出现差错。

2.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调研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视为有效,如无签字和公章一律退回.

三、组织实施

请企业将上述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注册地区市工商联,经各主办单位审核后在相关网站和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入选名单,由主办单位联合授予入围企业“2020青岛民营企业100强”称号。

对于企业提供的相关财务数据,推荐单位不会以任何理由泄漏给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咨询电话:8571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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