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20日讯(记者 丁淑华)日前,市医保局宣布青岛再次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其中,企业单位缴费费率再降低2.25个百分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再降低3个百分点,本次降费范围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医保费率降低后,2020年度青岛市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有4个,有网友提出疑问,官宣费率与2-3月实际医保扣费不符,退费啥时候安排上?
为此,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解释,市医保部门3月份官宣降费政策时2-3月份已分别按原费率完成缴费核定及扣缴,因此2-3月份按原费率扣缴的职工医保费符合降低费率规定的部分费用需进行退费。退费范围涉及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单位缴费和灵活就业人员两大类。退费采取冲抵方式,2-3月份职工医保费退费将直接冲抵4月份的医保缴费。相关冲抵退费工作已在4月16日陆续开展 。
相关文件及政策解读可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青岛政务网()查询,或直接拨打相关部门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