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青岛冠状病毒肺炎平台

市北区合肥路街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20-05-09 14:38
分享到:

青岛新闻网 5月8日讯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即将正式实施。为扎实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不断推进刑法一体化建设,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从业能力,市北区合肥路街道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普法宣传及学习活动作为重要任务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新载体,在辖区营造了学法、执法、普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学法篇:提升法治素养和工作本领

召开专题培训会。合肥路街道共有9个社区,地域面积比较大,社区矫正人员相对集中,因而监管的责任也很重。为提高工作人员的从业能力,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司法助理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司法所所长闫晓丽认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目的、意义及重要条款;街道分管领导刘青要求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将矫正与帮扶相结合,及时了解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正确心理干预,使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为营造和谐的辖区环境做出努力。

举办知识竞赛。为检验学习效果,合肥路街道司法所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知识竞赛。竞赛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题以培训内容及重要条款为主,街道所有社矫工作人员参加了比赛。通过举办知识竞赛,以竞促学,使参赛人员认真研读法律条款,更好地学深悟透新法精神,为法律正式施行后的履职做足准备,提升依法治区工作水平。

点击浏览下一张

执法篇:加强日常监管能力

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风险评估,运用好心理测试分析,对社矫人员区别情况、分类施策。针对各矫正对象所犯罪行、矫正时限、家庭实际、身体状况的不同,因人而异制定矫正计划。工作理念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严管和宽管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纠正认识偏差、提出合理建议、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运用“线上+线下”的形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通过微信发布法律条文、重点条款学习材料,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自学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应当如何积极配合司法所矫正改造工作,并要求他们形成学习笔记,从而加深对法律的认知。对前来报到的矫正人员,当面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就重要条款采取现场作答的形式进行学习。

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档案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统一档案格式,全部实现一人一册建档,明确专人管理,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进行检查完善,严格做到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以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普法篇: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合肥路街道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纳入2020年“七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的重要意义、社区矫正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亮点重点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在街道及各法治宣传广场,利用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屏等载体循环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标语,拓宽宣传渠道。在社区,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多层次宣传,引导居民正确理解社区矫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深入人心。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